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来源: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612次
《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申报指南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责任单位 | 申报条件 | 申报材料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小巨人” 贷款贴息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认定且2021年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 (二)对于2020年内正常还款的企业贷款,按贷款金额给予3%的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已申报过小巨人贴息的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
(一)《真实性承诺书》(企业上传pdf版) (二)《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2022年贷款贴息申请表》(企业上传电子表格和pdf版) (三)《申报佐证材料(贷款合同、借据、发放凭证、付息凭证)》(企业上传pdf版) |
联系电话:83661108 | |
2 | 研发费用补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认定但未获得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企业2021年度实际研发费用需达到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含3%)。 |
(一)《真实性承诺书》 (二)《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报表》 (三)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实际研发费用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
联系电话:83661108 | |
3 | “小巨人”专项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认定申报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2、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3、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4、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6、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7、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一式两份,连同正式上报文件,通过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相关材料由后者代收) | 联系电话83612796 | |
4 | “单项冠军”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认定申报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2、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3、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4、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6、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7、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一式两份,连同正式上报文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相关材料由后者代收)。 | 联系电话:83612796 | |
5 | 债权融资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在长沙市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重点支持长沙市22条先进产业链的科技型、成长性中小企业。 |
有信用贷款需求和过桥还贷需求的中小企业可以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提出需求,也可分别向长沙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长沙市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引导基金提出需求。有关方收到需求后,及时与企业对接。 | 联系电话:83661108 | |
6 | 融资白名单 制度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债权融资企业: (一)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 (二)最近两个完整年度盈利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四)近三年在“信用长沙”上无失信记录 (五)不属于金融、类金融、房地产行业及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股权融资企业: (一)职工人数50人及以上,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年销售额或营业额2000万元及以上 (二)有较强技术实力,在其细分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能力 (四)近三年在“信用长沙”上无失信记录 (五)不属于金融、类金融、房地产行业及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
(一)《融资白名单企业申报表》 (二)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pdf文档或财务报表(盖公章)pdf文档,优先提供审计报告 |
联系人唐晓波,联系电话88666011 | |
7 | 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信厅新评定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或典型案例 |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企业基本情况表 | 联系电话:83661108 | |
8 | 质量专项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一)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中小企业 (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后,中小微企业首次获评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中小企业; (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后中小微企业首次获评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的中小企业 |
(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获奖证书及相关表彰通报。 |
联系电话:88635378 | |
9 | 标准引领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一)中小微企业 (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 (三)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 (四)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五)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六)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七)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
(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 (三)申请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应提交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或国际先进标准的发布公告、已发布的标准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提案被采纳的证明(如决定项目负责人的会议报告、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证明、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审核表等); (2)在标准制定期间,召集人(或等同职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为申请单位全职员工的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及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等); (3)参与程度和投入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会议邀请函、参会注册专家名单、签到表、会议照片或截图、会议记录报告等); (四)申请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应提交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及已发布的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等相关材料。 (五)申请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应提交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文件、工作总结和通过验收的证明。 |
联系电话:88635378 | |
10 | 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应用 |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科技局:(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在长沙地区注册 1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3.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优势;4.具有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等;5.纳入研发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统计不能为零;6.无不良信用记录;7.申报单位无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其他市财政专项资金资助;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4.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市住建局:推广目录:1.申报单位已取得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在近一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项目未被国家或本省列为限制、禁止使用的技术和产品,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产业政策规定; 4.申报项目具有国家、行业或地方发布的标准,作为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的技术依据。 5.申报项目无成果、权属争议或纠纷。 6.申报项目应当经过一定数量和一定时间的验证,且省内有应用试点建设工程,用户反映良好。 |
市科技局:(一)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交推荐单位签章后,邮寄至市科技局相关项目主管处室。 (二)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截图、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市住建局:1.申请表; 2.申报单位简介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生产技术文件; 4.应用技术文件; 5.质量管理文件; 6.申报项目的产品标准与应用技术标准; 7.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须验原件); 8.承诺书。 |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88612506、88612508;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电话88666169; 高新处联系电话88666993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88666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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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应用示范:1.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积极采用列入省、市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目录的科技成果,并取得较好效果 2.申报单位须是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委托的直接相关单位 3.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
市住建局:1.申请表 2.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3.新建项目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4.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单位相关证照; 5.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