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浏阳市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来源:浏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256次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站,园区经发(产业)局,有关服务机构:

       为加强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浏阳市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浏阳市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服务效果突出,在浏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供服务产品、开展服务对接、及时报送服务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评价的服务机构或单位。

       二、申报条件

       核心服务机构包括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综合服务机构是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资源组织、公共关系协调等公共性、公益性无偿或低收入服务,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中起着桥梁、纽带作用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技术、融资、管理、培训、法律、市场开拓、创业辅导等专业服务的机构。

       申报核心服务机构必须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依法在浏阳市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并依法经营两年以上;

      (二)具有完整系统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方法体系,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受到广大中小企业良好评价;

      (三)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设施和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服务队伍;

      (四)熟悉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具有较强的组织服务资源和协调公共关系的能力;

      (五)申报时上一年营业额在50万以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六)申报时上一年度服务中小微企业5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服务能力、服务数量和服务效果在同类服务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服务声誉;

      (七)在服务场所、人员、资产、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以公共性、公益性为主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服务场所5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5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5人以上(含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的专家);

      2、以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为主的专业性服务机构:服务场所5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5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10人以上,年服务性收入100万元以上;

       3、以研发设计、技术试验、开发创新、检验检测等服务为主的专业服务机构:服务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10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15人以上,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年服务性收入1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1、浏阳市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发展沿革、服务能力和服务开展情况、服务业绩;

       3、机构成立批文或注册登记执照复印件;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服务管理、规范程序、服务承诺等制度;

       6、2018年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收费及减免情况;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8、服务机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有关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近年开展相关服务情况(主要服务内容、对象、规模及收费情况,服务典型案例3例以上,为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11、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申报,并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于3月22日前按照申报材料所列资料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浏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并将《浏阳市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74003670@qq.com

       联 系 人:袁利平

       联系电话:0731-83661108

       附件:1、浏阳市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附件:       2、浏阳市中小微核心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

浏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浏阳市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附件2、浏阳市中小微核心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