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1日       来源:浏阳市工信局      阅读:166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号)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1〕424号)精神,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市试点示范申报和推荐工作,浏阳市工信局从11月9日开始,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2021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条件为一是推荐申报试点示范的主体应在浏阳市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化、有色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中央在湘单位项目通过所在园区或乡镇(街道)上报。二是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需同步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申报,并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