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支持发展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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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主体

  本政策适用于在长沙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工程机械类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申报项目应在“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中同步填报。

  二、支持方式及条件

  (一)支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中标项目建设

  1、支持方式:对2019年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招标的中标项目,按照所获中央财政资金给予1:1的比例配套。

  2、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1、支持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支持额度落实。

  2、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支持集群人才引培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工作体系实施)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

  (四)支持拓展产学研基地建设

  1、申报条件:

  (1)基地由工程机械龙头企业与在长高校、相关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一般建在高校或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生产和科研场所,已经开展了实质性的产学研合作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基地生产技术达到工程机械行业内先进水平,具有行业内领先的研发与管理团队,技术负责人由高校、相关科研院所派出的技术代表担任,管理负责人由企业派出的经营人才担任。基地组建单位具有市级及以上集群相对应的一流学科或一流特色专业群,建有市级及以上集群相对应的生产性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学团队等。

  (3)基地组建单位每年必须给予基地不少于50万的运行经费支持。

  (4)基地每年能为集群所需人才提供不低于1000人次的培训服务,为工程机械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在校学生提供不低于300人次的产学研实习,平均实习时长不低于2个月。

  2、申报材料:(1)基地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含建设方案)。(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证明材料。(3)基地的组织管理结构、人员、资金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证明材料。(4)基地建设费用明细表、佐证票据及经费审计报告(必须由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服务定点入围机构名单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5)其它必要的附件材料。

  3、支持方式:择优对符合条件的产学研基地牵头组建单位(每年度不超过2个)按照上年度基地建设费用的30%给予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基地设备购置和技术引进,每个基地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五)支持集群企业智能化改造(纳入全市智能制造工作体系实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集群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上一年度工程机械领域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和机构。

  2、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2)国家相关部委的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对集群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200万元的配套支持。

  4、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局。

  (七)支持集群标准化提升和知识产权保护

  申报类别1:集群提升标准话语权奖励

  1、申报条件:上一年度,工程机械领域内,(1)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工程机械企业和机构;(2)引进并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企业和机构;(3)引进并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的企业和机构。

  2、申报材料:(1)相关部门关于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引进并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引进并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的证明文件或批复文件;(2)企业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3、支持方式:(1)主导制订、主导修订一项国际标准,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主导制订、主导修订一项国家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主导制订、主导修订一项行业标准,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引进并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并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的单位按照相应奖项的50% 执行。

  4、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申报类别2:集群优质专利奖励

  1、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和机构。

  2、申报材料:(1)相关部门关于企业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证明文件或批复文件;(2)企业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3、支持方式: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单位,每项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单位,每项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单位,每项给予20万元的奖励。

  4、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

  (八)支持举办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会

  1、支持方式: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展会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2、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九)支持集群内企业抱团出海

  申报类别1:工程机械国内外展会补贴

  1、申报条件:(1)集群促进机构举办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境外展或组织本地工程机械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类知名展会的;(2)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3)已纳入2019年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标书的中标项目,且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市级财政配套的不重复享受。

  2、支持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申报类别2:集群企业开展对外合作补贴

  1、申报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以及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税管理、外汇管理以及海关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行为的企业;(2)通过联合建设经贸合作园区、构建海外营销网络、建立国际产能合作联盟等形式开展合作,牵头建立海外协同备件库、公共物流平台、公共人力平台、公共金融平台和出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服务平台的企业和机构。

  2、申报材料:(1)平台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2)相关平台基本建设情况(含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提供公共服务情况、运营经费明细,业务合同和发票等凭证);(3)运营经费审计报告(必须由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服务定点入围机构名单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4)其他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对牵头建立海外协同备件库、公共物流平台、公共人力平台和公共金融平台的企业和机构,按每个项目建设费用的3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支持集群内企业开展管理升级等活动

  1、申报条件:(1)牵头组织实施集群内研发管理升级/供应链管理升级/配套企业基础管理升级活动的企业和机构;(2)已纳入2019年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标书的中标项目,且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市级财政配套的不重复享受。

  2、申报材料:(1)管理升级活动补贴申报表;(2)市工信局出具的活动批准文件,活动方案、活动成效报告等;(3)活动费用清单及有关凭证;(4)活动费用审计报告(必须由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服务定点入围机构名单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支持方式:按照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