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2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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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沙市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实施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9日

  长沙市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贷款贴息实施办法

  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的有效途径。为鼓励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增强技术改造投资意愿,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支持方向

  工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资金,在原有生产装置的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通过设备改造、设备更新,扩大产能,增加产品品种,改善产品性能,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二、贴息标准

  工业企业在2020年度有在建(含新开工)、且计划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并在2020年度内获得银行贷款用于该技术改造项目的,按照实际获得银行贷款额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日期以资金到账或受托支付日期为准。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月数/12相应折算贷款额。

  三、申请条件

  申请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长沙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项目申报时长沙市统计局提供的最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为准);

  2.在2020年度有在建(含新开工)、且计划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符合国家投资政策、方向和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有关部门核准或者备案批复;

  3.2020年度获得在长沙设立的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所发放的贷款,且贷款用于技术改造项目。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办法与我市同类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企业不重复享受。